2020年12月7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了《董事局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正案,明确将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增加为公司董事局战略委员会新的职责权限。
公告显示,为适应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设立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此次新增的职责权限包括:制定本公司的环境、社会及治理(以下简称ESG)责任、愿景、策略、框架、原则及政策,加强重要性评估及汇报过程,以确保及落实董事局通过的ESG政策持续地执行及实施;审批并批准本公司的ESG目标,定期审核ESG目标的达成情況;和审视ESG主要趋势以及有关风险和机遇,并就此评估本公司ESG有关架构及业务模式是否足够及有效,于必要时采纳及更新本公司ESG政策并确保该等政策与时俱进,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和国际标准。
根据公告,阳光城董事局专业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
何媚(董事)、朱荣斌(董事)、廖剑锋(董事)。
2、提名委员会成员:
夏大蔚(独立董事) 、陈奕伦(董事)、陆肖马(独立董事) ;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夏大慰(独立董事) 、姜佳立(董事)、刘敬东(独立董事) ;
4、审计委员会成员:
郭永清(独立董事)、林贻辉(董事)、陆肖马(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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