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ESG保险】系列文章之四:从增信到增值,构建ESG信息披露体系
随着ESG发展理念在全球范围内日益受到关注,近期国内外持续发布了与绿色金融和ESG相关的监管要求、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这些都对保险机构的治理运营乃至价值认可模式带来非常深远的影响。此前,我们针对2022年6月发布的《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做了要点解读【可点击此处查看】。毕马威近期将针对保险行业规划和贯彻落实绿色金融和ESG战略中面临的重点问题,形成【ESG保险】系列文章,通过对标国际经验,以从实操层面帮助保险业同仁形成契合自身实际的绿色金融发展路径。
本文围绕ESG信息披露主题,从保险机构开展ESG信息披露的现实意义出发,梳理开展ESG信息披露所需遵循的规则要求、主要披露内容,并为保险机构建立ESG信息披露体系提出建议。
一、保险机构完善ESG信息披露机制的意义
积极应对日益严格的行业标准和监管要求,满足各利益相关方对于ESG信息的期望,有助于提升企业的价值:
通过向投资人强化绿色保险和绿色投资相关信息,降低未来融资成本
提高ESG信息的透明度,便于评级机构充分评价并降低风险溢价
向公众展示公司社会责任意识,显性提升品牌价值
二、全面梳理保险机构ESG信息披露要求主要规则
目前全球范围内保险机构需要遵循的主要ESG披露相关规则列示如下(如表2.1所示)。其中《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GRI)明确保险机构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和核心要素。《气候变化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指南》(TCFD)、《可持续发展会计准则》(SASB)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ISSB)则重点就如何识别与保险机构相关的ESG风险与机遇并通过定量结合定性的方式说明其财务影响。
表2.1:主要国际规则及其要点
目前中国境内的保险机构需要遵循的主要规则如下(如表2.2和表2.3所示)。这些规则充分吸收和借鉴了以表2.1中所示规则为代表的国际经验。这些规则一方面结合我国保险机构在绿色金融方面的社会责任做了进一步明确,另一方面也鼓励国内保险机构充分借鉴国际惯例、准则或良好实践,结合外部专业力量完善自身ESG和绿色金融/绿色保险披露体系。
表2.2:主要国内监管制度及其要点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明确绿色金融相关信息披露政策框架
要求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完善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
明确环境信息披露的原则、形式、内容要素以及各要素的原则要求
《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
要求公开披露绿色金融战略、政策以及绿色金融发展情况
要求披露涉及ESG重大风险影响的授信或投资及其申诉回应机制
明确说明披露方式可借鉴国际惯例、准则或良好实践,并可以聘请第三方,对ESG活动进行鉴证、评估或审计
表2.3:上市保险机构主要披露要求(A股)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要求披露环境信息以及履行扶贫等社会责任相关情况
要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过程
要求披露公司治理相关信息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明确“深证 100”样本公司应当披露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鼓励其他有条件的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
明确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中应披露内容,并列举应披露的环境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明确“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样本公司、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及金融类公司,应当披露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鼓励其他有条件的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
明确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中应披露内容,并列举应披露的环境信息
表2.4:上市保险机构主要披露要求(H股)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
要求严格遵循指引进行披露,包含强制披露规定与“不遵守就解释”条文
对于无法披露项目,按照“不遵守就解释”原则进行说明
接受GRI标准作为ESG披露准则
《气候信息披露指引》
将于2025年强制实施,评估和应对气候风险
要求参照TCFD规则进行披露
三、基于现有信息披露体系,因地制宜完善ESG要素
01
针对ESG议题形成专题报告或专门章节
我们建议可参考GRI等规则,构建ESG专题报告或在现有报告中加入ESG章节。相关披露要点及其关键内容如下。其中关键工作在于如何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确定与ESG相关的实质性议题并进行清晰合理的说明。
表3.1:ESG报告披露要点与主要内容
02
在现有风险管理信息披露中补充ESG相关内容
表3.2:风险管理信息披露ESG要点示例
03
识别与ESG关系较大的财务指标,补充披露信息
参考TCFD等规则明确财务报表中可能与ESG相关的关键财务指标,明确其补充信息披露要点。如下是国外保险机构将ESG要素纳入财务信息披露的典型科目和相关方式:
收入:补充说明现有保费收入中包含绿色保险的规模
偿付能力:考虑气候风险对于特定最低资本(如巨灾风险)的影响
负债:考虑气候变化对于流行病发病率及死亡率的影响,相应体现在准备金假设中
资产:在金融资产所涉及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中纳入ESG因素的影响
如下根据IFRS 7,保险机构可结合ESG,针对其持有的金融资产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从定量(如风险敞口、风险集中度等)和定性(描述管理该风险的关键工具或手段)两个维度进行补充说明。
表3.3:保险机构持有金融工具相关信息披露要点示例
结语
强化战略和价值意识,打造ESG信息管理的完整闭环
基于前述对于国内外监管规则和行业标准的解读,并结合毕马威目前在全球范围为保险机构开展ESG服务的经验,我们可以发现:所谓构建ESG披露机制,并不是对于原有披露机制的线性叠加,而是要求从新的维度审视原有的财务、经营、风险信息及其他可能影响企业价值的要素。
对于保险机构而言,需要在ESG战略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对于未来希望形成的披露信息的内容、形式和载体进行体系性的规划,确保公司战略-实质性议题-关键财务指标-定量/定性分析模型-公司治理结构等信息链条的完整性和一致性。这一方面有助于从ESG维度提升公司报表的公信力,更重要的是可以助力企业显性化的实现价值提升和资本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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